为进一步规范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检法两家职能优势,助推形成共同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合力,近日,市检察院与市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民事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共十五条,从检察机关受理支持起诉的范围和条件、办案期限、提交支持起诉书所附材料、法院审理支持起诉案件与检察机关联系沟通、共同协调和出席法庭流程及两院日常联系机制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对支持起诉案件开辟绿色立案通道”、“在检法两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对支持起诉案件做到快审快结” 等内容。
《意见》的制定,是市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以能动履职的“我管”促进社会治理的“都管”的重要举措之一。近两年来,市检察院重点围绕涉及农民工讨薪、老年人人身侵权、未成年人抚养费、军人财产权益保护等领域,支持弱势群体起诉16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0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天门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意见》,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检法协作,依法做好支持起诉等工作,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