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科长、二级检察官刘玲,再次捧回一项国字号荣誉,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刘玲,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全国“七五”中期普法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荆楚楷模”“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黄石楷模”等荣誉称号。
根据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京发布的《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的决定》,此次共有392个先进集体、591名先进工作者、757名优秀辅导员入选,均为2019年中国关工委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第四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2019-2021年)中涌现出的扎根基层、推动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
据悉,全国检察机关共有29个集体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称号,39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31名同志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