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柯美中)“63780元,第一笔欠款我拿到了,没想到我真的可以拿到这笔钱……”10月8日,国庆节收假上班的第一天,阳新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柯丽丽接到杨老汉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杨老汉喜极而泣,连连向检察官和该案执行法官汪宣浩表示感谢。
今年68岁的杨老汉是阳新县白沙镇何家屋村村民,目前已确诊患有恶性肿瘤,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家庭十分困难。在家庭遭遇如此变故的情况下,一笔迟迟收不回来、数额高达10万元的借款成了杨老汉对生活最重要的指望。
2020年7月,杨老汉在银行取钱过程中,银行业务员曾某以其与朋友在广东合伙开设灯具厂需要投资为由,向杨老汉借款10万元。但杨某年近70多有顾虑,这10万元是其多年省吃俭用攒下来养老的保命钱。而后曾某多次纠缠杨老汉并向其许诺月利息1500元,随要随还,并出具借条,于是杨老汉将所有积蓄借于曾某。
2021年7月,杨老汉查出恶性肿瘤,今年2月进行手术后更需长期服用药物。在此期间,杨老汉因需要大量资金治疗向曾某索要借款,曾某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再加上自己缺乏法律知识,年事已高,缺乏起诉的能力,杨老汉终日愁云满面,却又无可奈何。
检察机关了解到杨某的情况后,第一时间来到杨某家中详细了解情况。4月21日,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利益,阳新县检察院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依法支持杨某向被告曾某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于当日向县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并作为支持起诉人参加杨某的案件庭审,帮助其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阳新县法院采纳阳新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意见,依法做出判决,要求曾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杨某借款及利息。由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自立案之日起,该案受到检察官和法官的高度重视,经过多次会商、走访,做了大量工作后,杨老汉顺利拿到第一笔欠款,目前相关执行工作仍在稳步办理中。